襄阳一果农装网护园致猫头鹰死亡,将被起诉!

鸟类是我们的朋友。在生活中,很多鸟类它们会捕食大量害虫。如果过量捕杀鸟类,势必造成害虫的滋生。襄阳一果农装网护园,导致致猫头鹰粘网死亡,将被起诉。

在田间地头飞行的鸟,是咱们乡村常见的景象,可这些鸟让乡亲们是既喜欢又烦恼,喜欢的是它可以吃掉田间的害虫,烦恼的是它们也会偷吃果子。这不,在襄阳市的一位果农的林子里,因为他架设的防鸟网,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12月4号,家住樊城区牛首镇左营村的朱师傅收到了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的通知,他已被正式移送检察院起诉。

襄阳市森林公安局张公祠派出所所长 李垂峰:目前案件终结,我们准备将你非法狩猎的案件,我们移送起诉,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对于自己被告上法庭,还可能判刑,朱师傅至今心有余悸,因为对他来说,他只是单纯的想保护自家种的梨子不被小鸟偷吃。

朱师傅说,从三年前开始,每到梨子快成熟的时候,就会有大量小鸟飞来享受美食,朱师傅为了驱赶小鸟,想了不少办法,放鞭炮、放稻草人、假老鹰,效果都不好。不仅是朱师傅,其他果农也饱受困扰。

今年八月底,有人给朱师傅出主意,用粘网把果园围住。于是,朱师傅买了六张大粘网,把果园围得严严实实。

粘网把小鸟挡住了,但朱师傅没想到,他也被人举报了。今年9月16号,市森林公安民警在现场发现,朱师傅布下的粘网共粘死小鸟15只,其中还有一只猫头鹰。

市森林公安局张公祠派出所所长 李垂峰:经过国家林业局,就是南京野生动物鉴定定中心鉴定,它属于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构成了犯罪了。

据森林公安介绍,按照湖北省林业厅发布的“野生鸟类禁猎期”通告,从2014年1月1号到今年12月31号,湖北境内所有野生鸟类都属于保护对象,而在禁猎区、禁猎期内,采用粘网等禁捕工具捕鸟的,都属于违法,其中,捕捉省级保护动物超过二十只,国家保护动物达到一只的,就违反了《刑法》。

襄阳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章毅:在他朱师傅张网捕的那些鸟中,其中有一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触犯了《刑法》341条,涉嫌非法狩猎罪。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章毅:百姓防止果园的果实被鸟吃了,有多种方式,可以用传统的彩带,传统的稻草人,或者其它的方式,不能采取违法的方式来驱赶。

内容来源:垄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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