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高新法院依法宣判“襄阳涉黑第一案”

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26起,非法养卡套现3000余万元。

该组织暴力讨债行为涉警记录达43起,涉及本市高新区、樊城区、襄城区、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南漳县等多个县市区,放贷对象达169人,众多受害者慑于该组织的暴行不敢报警,部分被害人因暴力讨债行为卖房卖车、离家出走、家庭破裂、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在被害人报警后,该组织成员毫不收敛,继续对被害人实施尾随、堵截、控制等侵害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豪等13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经常性有组织实施多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对本市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以被告人马豪为首的犯罪组织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应予严厉惩处。

判了!

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和社会危害程度,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马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被告人雷定先等6名骨干成员判处十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八万元至四十六万元不等的罚金;

对其他组织成员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襄阳广电全媒体:辛文、彭梦迪

责任编辑:姚城、曾雄飞 校对:陈政

审核:杨平、艾志红

严惩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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