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二次销售遭遇解绑难
实名制工作开展以来,因绑定了用户真实信息,手机号已成为身份认证和维护密码安全的重要工具,逐渐成为互联网产品账号体系中的主流注册方式。和PC时代通过邮箱注册不同,手机号存在着被运营商回收后再次放入市场的问题。
手机号码二次销售指未办理停机保号业务且停机超过3个月以上的手机号或者用户主动注销的手机号被运营商回收,保留一段时间后重新发放给新用户使用的行为,俗称“二次放号”。手机号码二次销售对用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点对点联系、系统短信群发、互联网应用注册及验证、安全软件标记四个方面。
2018年12月,部分网友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互动活动中,提到了银行卡解绑、变更手机号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围绕建立跨行业处理机制和平台等方面内容分别作出了回应。
当携号转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隐私等话题频上热搜时,用户愈加发现手机号码二次销售过程中第三方业务解绑成为痼疾,如何有效规范手机号码二次销售业务解绑行为,厘清各方责任和边界,成为众多用户的重要诉求。
“二次号”防不胜防,用户为何“没得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国家是手机号码的所有权主体,运营商通过交费获得有偿使用权之后,可以把码号资源投入市场分发分配。
对于用户而言,当其手机号码被电信运营商收回后,就丧失了合法使用权,其对该手机号码的任何继续占有使用就失去了合法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老用户如未能将各类业务解除绑定,可能面临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受损的风险,也将损耗新用户的利益。对于新用户而言,如果利用系统漏洞窃取原来用户的资金或泄露原来用户的隐私,则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或刑事责任。
根据《电信服务规范》规定:移动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最短为90日。实践中,运营商为保证将手机号码二次销售对用户影响降至最小,采取了更严格的流程和更多的宽限措施。如在处理欠费停机时,通常是先单向停机,即只能接听而不能拨打,然后再双向停机,接听和拨打都停止,但还能接收短信,直至半年左右时间后正式冻结号码;又如,用户号码欠费后,运营商会设置号码“冷藏”期,不会对外发售该号码,用户可以通过补缴话费重新开机。
日常使用的13×号段,所含的号码数量最大理论值为1亿,近年来陆续增加了14、15、16、17、18、19等号段,总号码规模为几十亿个。但排除特殊通信领域专用号码后,符合编码规则、实际可供用户使用的号码并没有这么多。
随着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智能终端快速普及,未来对于移动号码数量的需求将是空前的。2017年8月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颁发了新号段的《电信网号码资源使用证书》,其中166、199开头的号段就是专为物联网业务提供服务的。据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统计,截至2017年,中国机器与机器间无线通信(M2M)连接数接近2.4亿,可见未来相关领域的移动号码需求缺口相当大。
号段属于“稀缺资源”,为节约码号资源,回收“二次号”已经成为新放号中的主力号码,目前市场上除了新出的特殊号段外,如工信部发布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2018年第1批)显示,中国移动拿到了165开头的号码,其他普通号段基本都是“二次号”。
法律视角下的责任边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条款,手机号码不属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因此,“二次放号”信息不属法律法规规定的运营商必须主动告知用户的信息范围,但运营商可依用户询问告知。当然,出于更好地服务用户,最大限度地尊重和满足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运营商可以选择主动告知,这对于今后接到此类客户投诉,也可以起到相应的免责作用。
用户停机后,因未及时解绑,导致“二次放号”后银行等金融机构代扣错误,在此类纠纷中,老用户财产受损的直接原因是其在办理号码销户后未及时解绑业务,运营商仅是开通了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收费结算系统,没有介入用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也没有权利和义务去代替用户开通和取消该业务。
综上,老用户的财产遭受了损失,运营商因此增加的财产属于为新用户提供有偿通信服务后的应得收益,新用户接受通信服务后应付费但实际未付费,属于财产应当减少而未减少,新用户才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需要承担向老用户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运营商无须承担相关责任。
运营商未按照规定,在冷冻期内放号的,属于违反《电信服务规范》的行为,应该承担行政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用户无权要求运营商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破解“二次号”解绑难需各方共同作为
手机号码二次销售业务解绑问题的解决需要运营商、互联网企业、新旧用户等在内的各方协力共治,需要全社会共同提高认识,才能还广大通信用户一个舒心安全的网络环境。
在行业内部,手机号码二次销售解绑难问题并不存在,基于数据共享,手机号在冻结回收时所开通的运营商自己的邮箱、音乐、阅读等增值业务会随之解绑或注销。如何同时对接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40多家移动转售企业以及成百上千家互联网企业,完成手机号码二次销售的业务解绑工作,才是值得研究的重点。
2017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成立码号服务推进组,开发了码号资源共享平台,该平台计划通过推动移动互联网、金融、电信运营商等领域电话号码应用、资源的信息共享来解决手机号二次销售业务解绑等难题。要想码号资源共享平台稳定运作,既需要运营商在号码停用后或复用前及时将其提供给平台,也需要每一个互联网应用及时比对这些数据,相关领域信息共享是有效的技术手段,共享的前提需要互联网企业开发用户数据和主动提供注销及解绑服务,技术手段的运用需要制度的强有力保障,这项工作的推进需循序渐进,并非一蹴而就。
运营商应本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制定协议内容,在客户注销号码时提醒用户解绑已注册的第三方服务,尽可能让客户签字认可,对二次号新机主开户时已经给予明确提醒和告知的,需在入网协议中注明。
互联网企业应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完善用户身份网络认证相关流程和信息系统,实现风险管控与效率提升的动态平衡。互联网企业可以参照运营商对号码的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静默期”,超过“静默期”则增加身份二次核验程序,一旦用户不再活跃,三个月或者半年没有登录,那么就应当直接对账户予以注销。此外,在软件设计时,积极履行账号注销责任,避免出现平台注销入口隐蔽,抑或是注销流程设置繁琐,导致用户无法解除捆绑信息的现象。
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用户在手机号码停机销号前,应主动进行网络注销和解除绑定,避免给后续码号使用者造成影响。
伴随发展互联网出现的新业态、新事物、新问题越来越多,手机号码已经成为重要的个人标识,也是移动互联网用户最重要的安全堡垒,唯有多方携手,从痛点中找准问题根源,确定解决矛盾的起点,不断探索,敢试敢行,才能更好地造福人们的生活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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