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副校长酒后大闹交警队,一肚子文化也犯“糊涂”

原题:《都是重“哥们感情”惹的祸》

作者: 曹永亮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近年来,随着交警部门对交通安全常识的不断宣传和对违章人员处罚的高压常态化进行,在社会上已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各种车辆驾驶员牢记的开车“座右铭”。

曾经,在江苏省睢宁县某地,却发生了一起三位中小学副校长酒后开车、坐车被被交警拦截后不听劝阻进而打闹交警的丑剧。

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论说,正常情况下,中小学老师,尤其是中小学老师中的校长(或者副校长),应该比其它行业的普通公民,理解得要快一些和全面一些。那,为什么睢宁的这三位副校长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难道他们的“副校长”或老师的身份是假的?

在笔者看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行为及职业“隐蔽”,哪这么巧就被警察逮住了。

这几位喝得脸红走路打转,真是晕了,思维可能因此也不常规了:只要酒后开车了,被查着的概率就不会为零。这是一般的数学常识呀!还有就是人们教育人常说的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些,这几位看来都没记住。没办法,真的“巧”了:这不,警察上去拦住了他们。

他们的车正在大街上“S”型“晕”行的时候,“多事”的警察发现不对。于是,就把开车的房副校长请到了警务室,进行酒精度测试。

事情发展到里,涉嫌酒驾或醉驾的房副校长,一人接受警方调查就是了,没其他人的事。但问题比我们常规想象复杂多了。

到目前为止,坐车的,即使喝酒了,也只是“酒坐”,按照目前的法律,还没有要处理的说法。

可是,这几位“哥们”是非常重“感情”讲“义气”的人:他们看房副校长被警察带走了,也东倒西歪地跟到警务室“救人”去了。

(2)鲁莽的法盲,有损职业形象的闹剧。

要说喝醉了,看他们三人干的事,好像还是很“清醒”的:两位“酒坐”的副校长和另外一位同志,到警务室后,首先粗口:“不就是喝点酒吗?至于吗?”接着就不知“天高”地“命令”警察放人。

见警察不听,三人就进一步“理智”地去抢警察手中的“酒精测试数据”。结果被敏感果断的警察用警用辣椒水给驱倒驱离了。

接下来,更大的笑话出现了:其中一人,猛然抱住警察的大腿,并高声大喊:房校长快跑呀!房校长快跑呀!

情况比战斗片里“掩护撤离”的镜头好看得多。

房校长虽然喝酒了,但确实反应还是很敏捷的:听到“哥们”叫自己快跑的命令,撒腿就跑开了。

但是,现代警务科技条件下,这几位校长的“原始作案”手段,还算“手段”吗?

很快:“掩护”校长“撤退”的两位副校长,被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刑拘;迫于巨大的压力,跑出去的房副校长,也主动投案自首了。

“抢数据”,“抱大腿”,“逃跑”,“骂交警”……这哪一个动作不是违法或者犯罪?难道“三位”没学过《法律常识》?真是“情令智昏”呀!

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估计“三个人”“副校长”的帽子是戴不上了,“老师”的帽子能不能戴住,暂时还两说着!

看看,这几位“校长”,“光天化日”之下,这是弄的啥事?现在他们“今宵酒醒何处”?酒醒之后,又“何所思”?“何所忆”?不后悔吗?

这事,目前已曝光,满天下的人,谁还不知道?

看来,当老师的,虽然有“一肚子文化”,但如果犯起了“糊涂”,与一般人也是无异的!

无论是谁,在今天这个法治日益健全的社会,违法犯罪了,不付出一定的代价,就怕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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