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能作!俩男子酒后驾车去交警队院里继续喝,边喝边发朋友圈!结果……

3月5日晚,两名男子酒后驾驶白色轿车到乾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继续喝酒,扬言:“在交警队院里喝酒开车没毛病。”并录下喝酒的视频发布到微信朋友圈上,公然挑衅公安民警,在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

6日,乾安县公安局昆池派出所民警在进行常规网络巡查时发现了这段视频,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迅速锁定发布视频的嫌疑人肖某、高某,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

肖某,26岁,有工作;高某,30岁,无业。两人是朋友关系。据肖某交代,当天与高某喝完酒后,他开车载着高某到乾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继续喝酒,两人边喝边说出了视频中的“豪言壮语”,肖某录下视频,将视频传到微信朋友圈内,十多分钟后,肖某开车离开交警大队。

6日上午,乾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视频中的驾驶人肖某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72.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7日,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肖某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肖某、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在拘留所内,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非常后悔。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上发布信息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不要挑衅法律权威!市民要适量饮酒,注意酒后言行,切忌酒后驾车。

记者:郑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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