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侯漫路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侯漫路建议:

本报北京电(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在我国迅猛发展,未成年人游戏成瘾已经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特种加工车间主任侯漫路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的建议,呼吁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在2014年,经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我国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比例占66.3%,成为玩网络游戏的主要人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其中19岁以下年龄段占比为21.8%。网络游戏是未成年人涉足网络世界时接触最多的内容。

“未成年人已成为网络游戏成瘾受害的主要人群。未成年人自制力和鉴别力较弱,游戏成瘾给他们带来很多危害。有研究表明,沉迷于网络游戏和沉迷于毒品对人的神经系统的损害极其相似。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将网络游戏成瘾列入精神疾病。”侯漫路说,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仅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使他们受游戏所渲染的色情、暴力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据2018年6月《未成年人涉网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在未成年犯中,沉迷网络者占85%。因此,加强监管,通过立法营造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空间迫在眉睫。

侯漫路说,目前,很多国家都已通过立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的限制。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网络游戏分级制度,对未成年人保护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我国在网络游戏监管上仍缺少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但是该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措施。除此之外,我国针对网络游戏的立法,目前只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其立法层级较低,缺乏针对性,无法满足需要。

2017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但目前尚未制定完毕。因此,侯漫路建议,加快该条例的立法进程,并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建立科学的网络游戏分级制度和完善的网络游戏内容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未成年人对不良信息的接触;二是对未成年用户进一步划分年龄段,严格设定不良信息访问权限;三是强化网络游戏发行者、运营商在游戏制作、运营、交易等方面的责任,对违规操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责任的游戏开发商、运营商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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