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死刑6人无期 四川高院宣判一起特大毒品犯罪案

新京报快讯 据四川高院微博消息,4月24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凉山对刘和恩、余朝勇等13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刘和恩、余朝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席建熊、卢鑫、庄勇、秋卢荣、苏呷里博、吉牛木鲁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五年不等刑罚。对刘和恩、余朝勇的死刑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编辑 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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