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惊 | 又有人因为发票被判无期!老板和财税们又该慌了

发票是一个经营者在开展业务中最重要的内容。作为中国特色的税收征管工具,每一个企业都必须与发票打交道,而与发票打交道,就会产生相应的成本、风险。企业家千万不要小看发票只是一张纸,上面可能染有生命。在2011年《刑法》第八修正案通过以前,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最高刑罚是死刑。现在最高刑期是无期,虽不危及生命,但也够严重的了。所以,要讲发票违规导致的风险,须先讲讲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除此之外,还有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金,和被没收所有财产的财产刑。

对于小微企业来讲,本来自身的经营就收入微薄,除去经营的一些必要成本后净利润就变得少得可怜,再面对高额的税率就更加入不敷出。所以很多企业就想利用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税款,减少自身的税负。

很多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财务制度建设不完备,因而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违法犯罪,导致企业本身和主管人员风险缠身、危机四伏。无论是为自己虚开,还是为他人虚开,只要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有一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一致,就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河南省破获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中,两名犯罪人王仙通、黄增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四十万元。

王仙通和黄增托的作案方式为:首先取得其他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伪造货物名称和销货单位名称之后入账,然后从税务局领购发票对外虚开载有虚假信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给受票单位,从中赚取巨额利润。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的资金往来和真实的货物交易,属于典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诸多企业每天都要办理的事务,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因其高频的出现次数,也就增加了企业及主管人员犯罪的几率,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触犯刑法,遭受牢狱之灾。

最新消息:

1、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

2、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

3、虚开税额2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近年来税制改革均是围绕提高汲取能力而动作频频。在具体的技术手段上,比如金税三期系统、银行开户清理、信息联网、社保费改由税务征收等等,将税源逐一精准控制。接下来只会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电缆企业请注意,红线一定不能踩。

对于企业和企业中负责的个人来说,避免法律风险最务实的策略就是在做事之前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兴咨询就是帮助企业和企业家预防法律风险的机构,帮助企业最大限度的使企业的经营合规化。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需要规则的时代,作为老板,你应该有这样预防意识。因为预防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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