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查扣共享单车“日进一万五”,或涉嫌违法犯罪

作为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共享单车,自问世以来便得到国内外市场的青睐,但随之也产生许多的社会问题。因此基层政府为了便于管理,引进了第三方对未按规定备案、私自投放或者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监督与清运,没成想,“好心办坏事”。近日,第三方被爆出靠查扣共享单车“日进一万五”,严重侵犯了美团、哈罗等商家的权益。

(图片源于网络)

政府的初心是对于没有在白线范围内停放的共享单车将由第三方安排相关人员收走,但逐渐地各地演变出了“不正常操作”。据平台管理人员称,“他们(第三方)不管你停放得好不好,过来直接就拉,像‘土匪’一样”。每辆自行车的价格不一样,大致在10元至20元之间。记者实地调查了某第三方,发现工作人员在对白线外的车辆进行扣押的时候,竟然也将白线内的车辆一并收走,按照他们的说法是,“来都来了,不能白来”,一定要把车辆装满才能离开。也就是说一开始,政府为了市容市貌、便于管理的引进的第三方,现在将评价标准直接修改为“车辆装没装满”。

事件的高潮在于,第三方将收走的共享单车扣押在相应的停车场内,而商家如果要赎车,就必须支付相应的赎车费用,不同的数量、品牌、类型的价格不同。据美团单车介绍,其在上海投放的共享单车为49.5万辆,其中超过15万辆备案车长期被扣押在第三方场地,企业每年因此付出的取车成本超过1亿元。在宝山区大场镇南大路一处停车场,停放了1500辆共享单车,就算按照取回一辆单车付10元来算,停车费每日“收入”至少15000元,看到这里,不少网友表示,“怪不得月卡、年卡的费用都在增长”,的确,“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该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最终承担损失的也会是消费者。

关于赎车费。既然该第三方是与基层政府签订的委托服务法律关系,那么相应的扣押标准、收费标准也应当由政府制定,而且第三方是否有权直接向商家提出必须支付赎车费才能赎车的要求,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此外,关于白线内的车辆。第三方不分白线内外,不分是否按照规定摆放,直接将车拖走,再以商家必须支付赎车费为由,强迫商家支付对价的行为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基层政府在正确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正确指导第三方的经营管理行为,防止乱象丛生,背道而驰#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他们靠查扣共享单车“日进一万五”##上海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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