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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边角料Pro收集编辑:科技边角料Pro
科技边角料获悉郭某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相关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日前公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郭某返还百度竞业限制补偿金195346.67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586040.01元。
天眼查App显示,郭某于2015年10月入职百度,担任预算控制及财务分析部经理,2020年8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约定郭某竞业限制期限为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4日,百度按月向其支付22681元/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百度公司随后调查发现认为郭某离职后入职美团,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郭某辩称自己仅为普通的财务岗位工作,系普通员工,即使认定其掌握商业秘密,该商业秘密也并非百度的核心商业秘密,自己离职前一年的平均收入均40万元,若按照百度12个月补偿金的3倍计算违约金将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
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行为,应当依约向百度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据此不久前一审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