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就提出过“不能让中国书写全球贸易规则”,特朗普不过是将暗牌打成明牌

摘要:今天的贸易战所反映的,不是市场竞争而是战略竞争;不是贸易摩擦而是制度摩擦;不是特朗普现象而是时代性特征

2018年9月11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大家讲坛第七期开讲。本次讲坛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处和上海社科院国际投资学创新团队联合主办,主讲嘉宾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APEC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盛斌,演讲主题为:“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全球经济治理与中国的角色”。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前所长、上海世界经济学会会长张幼文研究员进行了点评,讲坛由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赵蓓文研究员主持,五十余位世界经济研究专家与会旁听并参与互动。

盛斌在主旨演讲中首先指出,当前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重构与竞争的浪潮,事实上由来以久,奥巴马在任期间,就提出过“不能让中国书写全球贸易规则”、称TPP是“21世纪黄金规则”,欧盟和日本也早有此心,今天特朗普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将暗牌打成明牌。其实,中国不仅有应对,而且也提出了自己的方案。

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争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巨大的分歧。发达国家认为国际贸易新规则是对全球价值链迅速发展的制度反应,是更有效地推进生产-服务-贸易与投资的深层“一体化综合体”。全球贸易新规则的推进方式是从多边主义走向区域主义。

当前对国际贸易新规则的质疑与争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自由贸易还是管理贸易。即是促进贸易,还是限制贸易?二、发展导向还是价值导向。即是促进发展,还是阻碍发展?三、国家主权还是商业利益。即是有利于实现公共目标,还是不利于实现公共目标?四、转型升级还是依附从属。即是推动构建价值链,还是阻碍构建价值链?五、高标准vs低标准。即气候变化、货币操纵问题该不该被忽视?

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原则应该是什么?一、应以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二、应以建立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为准则;应综合考虑机制多元化和保持灵活度;三、应借鉴中国四十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经验和模式。这正是以开放倒逼改革的重要机遇,结果取决于中国改革的方向与进度、对其他国家的感召力(尤其是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以及与竞争性规则方案的较量。

张幼文研究员认为,中国在入世的时候,面对的是“规则”的挑战。但今天,我们的处境是如何通过维护规则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未来也许我们新的任务是如何去引领国际规则的走向体现我们国家发展的价值。

可以说,某种意义上,现有的规则是不能适应国际贸易投资新的需要,但新的规则没有建立,新的规则广泛地涉及到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政治,研究这些规则的影响和我们的关系,才能够真正长远地做出有效应对。今天的贸易战所反映的,不是市场竞争而是战略竞争;不是贸易摩擦而是制度摩擦;不是特朗普现象而是时代性特征。

我们必须研究新规则的走向。因为当美国在逆全球化选择以后,中国不仅仅是遇到一个挑战,更是一个引领全球化的机遇,是一个维护全球化规则的机遇,中国的国际地位恰恰是在维护全球化、推进全球化新规则过程中得以提升。

我们如何在引领和维护全球化规则中,正确处理好国内制度与国际贸易新规则之间的某些矛盾呢?这是我们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我们需要改革,通过改革与全球化相适应。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寻找中国制度与全球化规则的兼容。如果我们处理好这样一种兼容关系,既推进全球化共同的规则,又承认各国的制度差异,那应该成为我们未来推进和引领全球化的基本原则。

一带一路倡议是以政策协同,取得政策共识为前提,以项目为平台,务实地推进国际合作。从这一点来说,它以规则为基础,是对全球化的一种补充。我们在强调规则,注重引领和维护规则的同时,还要注重更加务实地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赵蓓文研究员认为,目前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投资规则出现了融合的迹象,当国际贸易规则进入第二代即WTO-X时代时,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第三代。这一融合趋势是从2012年开始的。事实上,正因为投资与贸易已经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二代贸易规则是以是否融入了投资的内容作为分界,而投资规则中的双边投资协定在2012年以后则出现了巨大变化,过去关于欧式BIT范本和美式BIT范本的争议以欧式协定的淡出而告一段落,美国2012年BIT范本以更为强调透明度和公共参与度而占据了国际上双边投资协定的主流。由于高标准的美式BIT协定占据上风,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第三代双边投资协定逐渐确立。由此可见,在2012年以后,国际投资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逐渐融合,从而形成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从总体趋势来说,全球贸易投资规则的发展呈现出“Y”型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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