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驾驶员的警戒线
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
不仅是文明行车的一种社会道德,
更是一项文明规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一些人依然我行我素
与行人争道抢行
这不,就出事了!
电瓶车不慎撞人
“斑马线前,应该要三轮车让行人啊,他一点都没有让,直接撞上去了。”
“是啊,这个女孩子一下子就被撞倒了,不知道伤得怎么样了。”
“赶紧送医院啊,现在老年人这样骑车太危险了。”
5月15日缙云发生的这一幕,让在场的群众议论纷纷,原来,又是一起斑马线前不礼让导致的三轮电瓶车和行人刮撞的交通事故。
根据交警部门调查得知, 5月15日15时00分许,家住缙云县五云街道湾潭小区附近的周某某(男、61岁)驾驶着三轮电动车沿着大桥南路南往北行驶至溪滨南路交叉口前斑马线时,遇到行人刘某某在斑马线上横过道路,他非但没有停车礼让,反而往左打方向想要从刘某某前方加速通过,不料,车子刮撞上了刘某某,刘某某被撞后瞬间倒地。
不抢一时快
民警:“你看到她在过斑马线吗?”
周某某:“看到了。”
民警:“那你怎么不停车让行呢?”
周某某:“我赶着去三岭头办事,当时就想着快点开过去,没想到把人给撞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所幸刘某某经缙云县人民医院检查后伤势不重,目前已经回家休养,周某某赔偿了其800元医疗费用。
交警部门提醒: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权,应当受到礼让和保护。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威胁行人通行安全,同时违背社会公德。目前,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非常普遍,反映出驾驶人对法律的漠视,对行人的冷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程度和社会公德。交警呼吁:礼让斑马线,责任你我他,安全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