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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搞下机收集编辑:驾驶人
在生活中,如果机动车的驾驶人与登记的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呢?
应该如何划分法律的责任呢?是不是全部由借车的人承担呢?显然不是的,你想多了。根本就不可能。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首先在交强险的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多余的部分,原则上是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
那么这个责任究竟怎么讲呢?到底谁的责任更大呢?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故障,而故障恰巧与这起事故有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在你借车的时候,车辆本身存在问题,那么这些情况都可以成为驾驶人不赔偿的正当理由。
2.知道或应该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简单的说就是,驾驶人要是没有驾照的话,那就是车主的锅了!和驾驶人的关系就不是很大了。
3.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类精神或*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等,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换句话说,驾驶人酒驾、药驾、有病,都和驾驶人没有关系,都是车主的过错。
4.其他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况。
我们来总结一下,说话白了,如果是非机动过错的话,那极有可能车主不用赔偿。但是,如果是机动车责任的话,那和以上几条有很大的关系。两方面,借车的别开口,车主别松口。
都说老婆和车恕不外借,是谁都不借。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很多朋友会因为借不借车的问题苦苦烦恼,也是用了各种借口来拒绝借车,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自己还有苦说不出。在中国是个人情的社会,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人情而放弃了原则。借车这个事,不管是车主还是借车的人,您最好都考虑清楚,能不开口啊,就真的别开口了!不然久而久之,不管是朋友关系还是亲戚关系都会受到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