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在市区双塘路上,
一辆共享汽车在倒车时发生意外,
不慎将后栏杆撞倒,
所幸无人员伤亡。
自共享汽车在扬城上市以来,
已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
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
保险该如何理赔?
驾驶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今天,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在租车时,选择“不计免赔”,1500元以下的车损无需承担。不过,在保险责任外的损失还需自行赔付。
此前发生过
两起共享汽车事故
虽然这是一起小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记者了解到,自共享汽车在我市上市以来,随着使用人数的不断攀升,事故发生率也在上涨,已先后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扬州共享汽车的“首撞”,发生在今年4月5日,在328国道杭集段出口附近。民警介绍,事发前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前方车辆紧急刹车,后面跟着的共享汽车刹车不及时,才导致了追尾撞。
而本月15日,京华城路和国展路交会处的京华东岗,一辆共享汽车和一辆丰田SUV发生碰撞,共享汽车上一名乘客受伤,无法下车。
接二连三的共享汽车事故,
挫伤了市民开共享汽车的积极性。
一位市民表示,
尽管很想“尝鲜”,
但一想到保险赔付可能与私家车不同,
至今没敢开共享汽车。
开共享汽车,
这些知识你需了解
在租车时,运营方首先要求用户勾选“我已同意会员协议”的选项,这里面对出事故后的赔付,有着详尽的规定。
首先,如果您“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不足六个月驾驶经历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车”,必须勾选“不计免赔服务”,才可用车。驾龄六个月以上的,可选可不选。
什么是“不计免赔服务”呢?
选择不计免赔服务,在本车责任理赔额度范围内,且保险公司没有拒赔或免赔的情况下,会员不需要承担1500元以下的车辆维修费用。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因维修车辆,车辆停运超过3天,还需承担车辆停运损失费(3天以内免赔)。
如果维修费用超出1500元,就要走保险程序了。运营方为提供的车辆投保了交通责任强制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五万元)。超出保险公司理赔和保险公司拒赔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另外,市民还需知道的是,发生事故后,如果走了保险理赔程序,会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浮,您还需承担事故发生时保费的25%作为“保险溢价费”。此外,购买“不计免赔服务”的,车损超出1500元按超出部分的定损金额10%收取车辆加速折旧费。未购买“不计免费服务”的,按定损金额15%收取车辆加速折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