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22年4月22日本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部分车主因封(管)控措施无法及时将车驶离海淀区道路停车位的情况,为适当减轻车主经济负担,依据市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封(管)控期间减收部分道路停车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路侧停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节选)。
减收对象
因封(管)控或集中、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滞留在电子收费道路停车位的车辆。
减收时段
自封(管)控或集中、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当日起0时至结束次日24时。车辆在道路停车位的停放时间以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记录为准。减收时段外产生的道路停车费,由停车人按规定进行缴纳。
减收标准
对符合减收条件的车辆按1元/2小时计费标准计算收取减收时段的道路停车费。
减收程序
(一)减收程序。
停车人在街镇登记申请减收道路停车费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车辆号牌、停放道路名称和停放时间等,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解除封(管)控措施后,由街镇确认盖章于两周内正式报送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本方案印发前发生的符合减收标准的情况,由街镇统一在方案印发后两周内报送。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核对申请减收的道路停车订单,并根据减收标准报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调整相应订单费用。
(二)退费程序。
如停车人已先行缴纳申请减收的道路停车费用,则按照上述程序登记信息后,由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核对并按流程原路径退回;如已产生罚款,则按照上述程序登记信息后,由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依法定流程撤销处罚决定并退还罚款。
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社区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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