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1日讯 7月2日,青岛的田先生花费73000元在济南市济阳中卡直营专卖店订购了一台飞碟缔途小货车,商家承诺发货青岛并代办检测、上牌等手续后再交付。
田先生告诉记者:“商家承诺8月25日左右交车,至今第一个月贷款已经还完了,但车还没有提出来。”

由于新车迟迟不交付,田先生从事的运输业务也因此耽搁了许久,在联系车行后得知,车辆在8月份已经送至青岛,正在进行上牌前的检测流程。
“把钱都交了一直没有提到车,搁谁身上谁都着急上火。等到8月24日下午的时候,车行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车辆在检测站被撞到了。”田先生说道。
新车还未交付,钥匙都没到手,就在检测时发生事故,这让田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为此,他联系了济南市济阳中卡直营专卖店的负责人。但田先生告诉记者,事发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多天,期间也没有得到车行的满意答复。

“车还没交到我手里边出现这样的事,本来这个事就是商家和检测站之间的矛盾,我给商家打电话,商家的态度十分恶劣,我要求他给我换一辆新车。”田先生说道。
检测站:无法换新车 保险理赔或更换原厂配件
为了推动事情的解决,9月5日记者致电济南市济阳中卡直营专卖店的负责人,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无奈,记者和田先生一起找到青岛众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李沧区检测站了解情况。
通过检测站监控录像记者发现,8月24日一辆红色的大货车穿过检测通道,以较低的时速径直撞向前方停放的银色小货车,由于检测出口路面稍有坡度,小货车因惯性向前滑行数米,撞到另一辆车后停下,前保险杠也因此损坏。

对于这次事故,检测站的态度又如何呢?
青岛众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李沧检测站站长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走三者险进行赔偿,第二就是考虑给新车全部换新件,原厂的件给换上。
对于检测站给出的更换损坏配件的方案,田先生无法接受,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孙艺珂表示:“依据我国民法典第604条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落实到本案中,该车辆在交付前遭受损失,应由卖家承担。依照合同约定,买家有权要求商家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全新车辆。”
而对于田先生售车协议相关信息不全的情况,艺珂律师也给出了提醒: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签订合同,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条款内容,最后切记双方签字盖章,缺一不可。
对于此事,记者还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