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修订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 优化规章制度 规范行业发展

10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据了解,《暂行规定(修订稿)》对增设许可、增设证明等问题进行了修订,有利于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

《暂行规定(修订稿)》中,凡涉及企业层面许可要求、资料申报、证明事项等方面的条款,均修正与国家网约车办法、省出租车办法等上位法完全一致,不再额外设立条件。

在车辆准入标准方面,《暂行规定(修订稿)》删除了燃油(气)车从事网约车的规定,确保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面使用纯电动汽车,并将轴距等车辆技术要求调整至与我市巡游出租车一致,明确增量网约车必须是轴距不低于2550毫米的纯电动汽车。

此外,《暂行规定(修订稿)》删除了罚则章节,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直接引用上位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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