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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青岛收集编辑:大众网青岛
“大家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时,不仅自己要系好安全带,更要提醒副驾,系好安全带,共同守护生命安全”。近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市北区洛阳路街道路周口路社区,活动以“安全出行,文明有我”为主题,四流南路交警中队李鑫为宣讲人,引导居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好安全防护,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李鑫围绕3月1日施行的《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电动车挂牌、一盔一带、违停四个方面内容展开讲解,在宣讲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摆放警示展板,结合近期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详细介绍了酒驾醉驾,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戒标准、危害后果,对居民提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问题做了细致解答。社区居民张立兆说:“听了讲解,我才弄清楚,除非特殊情况,将机动车停放在路缘石上原来是违停行为。”
此次活动,使居民对交通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是一种警示,要求居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陋习,提高交通安全方面的自我保护和守法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交通治理的参与者、交通安全的传播者、交通文明的践行者。
通讯员 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