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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日报收集编辑:吉林日报
自2023年9月21日0时起,长春地区成品油零售价格调整如下:
92#车用乙醇汽油调前8.08元/升,调后8.39元/升,每升上调0.31元;
95#车用乙醇汽油调前8.72元/升,调后9.05元/升,每升上调0.33元;
CN98#汽油调前9.50元/升,调后9.87元/升,每升上调0.37元;
+5#车用柴油调前7.51元/升,调后7.82元/升,每升上调0.31元;
0#车用柴油调前7.71元/升,调后8.02元/升,每升上调0.31元;
-10#车用柴油调前8.13元/升,调后8.46元/升,每升上调0.33元;
-20#车用柴油调前8.55元/升,调后8.90元/升,每升上调0.35元;
-35#车用柴油调前8.79元/升,调后9.15元/升,每升上调0.36元。
本次成品油调价原因为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升油单价调整幅度为每升上调约0.31—0.37元。
来源:中国石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