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超生即辞退”,鼓励生育该有切实行动了

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删去了此前“超生即辞退”等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相关条款,并将多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修改为“卫生工作机构”。

所谓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是指此前包括广东省在内的7个省份,都有对国企、事业单位等超生即开除的明确规定,而且只要出现超生,先进集体、授予个人的荣誉称号和综合性奖励以及人员的考核、任用,全都一票否决。

超生就意味着在国企事业单位职业生涯的完结,这种规定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压力层层向下传递的结果,它的合法性一直备受质疑。2017年5月,4名学者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审查建议,认为7省份的地方立法中计生一票否决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随后,7省份被要求说明情况,截至2018年11月底,均已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废止了计生一票否决相关法规。

删去计生一票否决,是合法合情合理,并且顺应时势的举动。2015年,全面放开二孩,二孩时代正式来临。尤其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大城市生育意愿的走低,鼓励生育变为主要风向。此时,曾经为了严控生育而出台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一些计生措施,就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了。当然,即使进程有点缓慢,删去计生一票否决,依然是值得肯定并有着标志性意义。

风向的改变,为地方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留出了空间。滞后的政策调整不仅会为民众带来极大不便,更可能带来不必要也不应该的权益损害,政策调整延缓一天,对个体的影响可能是一辈子的。二孩时代已经开启了4年,最近的讨论焦点已经在放开三孩上面,未来超生这个概念可能都会成为历史。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应该尽快调整政策,以更人性化的措施方便民众。

当然,即使风向变为鼓励生育,重点也应该放在鼓励,需要吸取教训,不应再出现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生育政策。例如,曾经有观点提出按工资比例向40岁以下公民收取生育基金,生二孩的时候才能取出来,作为生育补贴,这种变相的“不生二孩罚款”遭到了强烈吐槽。要知道,生育是个非常个人化的选择,强制性罚款很难直接转变成生育动力,做好服务和人性化的支持政策,才能真的起到提高生育意愿的作用。

计生一票否决制终于成为过去,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也希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总结经验,不要再推出类似或反向的强制性政策了。政府要转型为服务型政府,思维也应该向服务型转变,人性化措施才能带来鼓励,为个人、为社会争取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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