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警惕饮用自泡自制药酒导致中毒

近期,广西某地农村发生了因饮用自泡自制药酒导致乌头碱中毒的事件,给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乌头碱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份,中毒临床主要表现为口舌及四肢麻木,通过兴奋迷走神经而引起心律失常,损害心肌等。据资料,经口服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为预防类似中毒事件发生,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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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提倡自泡自制养生保健药酒,如确有需要的,应在医疗机构中医(药)师等的指导下,在正规药店购买中药进行浸泡。

2.不使用断肠草、川乌、草乌、附子、蟾蜍等含有毒动植物或中草药自泡自制药酒。

3.不喝无标签标识和成分不明的药酒,不邀他人饮用自泡自制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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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出现头昏、恶心、胸闷、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

记者: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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