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土鸡从养殖到屠宰大概需要半年的周期,餐馆里的饲料鸡生长周期则更短,这短暂的时间我能用来与朋友无度地挥霍,也曾用来努力备战过高考,我不知道这短暂的时间对于一只鸡的意义,它们是否经历过生老病苦、酸甜苦辣,是否能体会到自由和拼搏或者生蛋的快乐。
当然我不会惋惜一只鸡的生命,更多的时候还是在餐桌前对它评头论足,从体积大小到滋味的咸淡。我尊重每一碗鸡,所以每次的品鉴更像是为它的生前事迹作哀悼词,这也是我对餐饮生活的尊重。我由于尊重每一碗鸡,这也让我认真地回味起曾经吃过的那些鸡来。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爷爷奶奶,打我记事起,就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的,是他们让我对鸡的味道有了最原始的印象。爷爷奶奶家的日子不富足,我小时候最常吃的便是面疙瘩配咸菜或稀饭、面条配咸菜,以至于我现在对面条是既爱又恨。
爷爷是屠夫,到年里便会有左邻右乡的人找爷爷杀猪,每次爷爷杀猪回来,便会带点雇主赠送的肥肉,我是拒绝肥肉的,惦记的永远是爷爷奶奶鸡圈里仿佛永远也杀不完的鸡。最期待的也莫过于奶奶一声令下“杀鸡”,我便转进鸡圈,像鬼子进村那般在鸡圈进行围堵,虽然大多的鸡能进行突围,但总有那么一只蠢的自投罗网,成为爷爷刀下的亡魂。
老家那时候用的是烧柴的灶台,为了吃到美味的鸡,我总是殷勤的在灶台下传着火,对这只鸡想入非非。爷爷经常在红白事中做帮厨,自然积累了些手艺,围着自制的小围裙便在锅台前一顿操作,还不时指挥我控制火候。在现在的我看来爷爷对鸡的理解不够深刻,以至于鸡不是红烧便是炖汤下面条,但这也丝毫不影响我当时的食欲……现在想想,那时候的鸡汤还是那么灼嘴,却沁人心脾,只是爷爷奶奶家那永远也吃不完的鸡,现在不知被吐骨头吐到了哪里,爷爷也因为癌症身体虚弱,很少再上灶台。
结束了我对鸡味的原始印象,便不得不说我在江苏时候鸡味对我的最初启蒙。我在辗转了五所小学后,最终离开了爷爷奶奶家,来到了父母这里度过了我的少年。
父母只是镇上普通的工人,每天过着朝六晚六的生活,并没有给我的餐饮生活带来根本性的变化。在这里,我便不由吐槽起我的父亲,从我记事至今,对我父亲的定义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这个定论也得到了广大亲朋好友的认可。我的记忆里,那时候家庭餐桌前最多的肉便是鸡屁股,每当我抱怨时,他还瞪着我振振有词道“鸡屁股是活肉,鸡身上最好的肉”。或许是他也吃腻了,餐桌上终于换了新的样品——鸡头……我现在长得不高,总是怨那时候鸡头、鸡屁股吃多了,没吃过几个鸡腿,所以腿短。
有时为了改善一下小日子,便和我的小伙伴去捡垃圾,然后去卖钱买卤菜。我当时真的特别羡慕我的堂弟,他们家当时开的卤菜摊子,每次在他家门口玩时,到了饭点总是不想离开,后来堂弟吃圆了像头小猪,而我瘦得像一个皮包的黄猴子。
我怨那时候我的父亲,在我最贪吃的时候,什么都不能给我,甚至剥夺我贪嘴的权利——那是我把一天四元的午餐钱省下来买了一袋爆米花,父亲看到后,怒不可遏,上前掐住我脖子,给我一巴掌,那时我还没到叛逆期,却依旧攥着拳头吼道“你掐死我吧!你掐死我呀!”。
我怨父亲,怨到心里痒痒,怨到眼泪在眼眶打滚,却怎么也恨不起来这个连根冰棍都不舍得给自己买的男人!他把钱扣到了骨子里,看得比命还重要,更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在我学习颠簸的道路上,一而再,再而三的支持我,就在全世界都不相信我的时候,被我一次一次以学习的借口忽悠……
好了,偏题了,擦干泪继续说鸡,上回说到父亲常买鸡头鸡屁股,这不,菜市场两家卖摇滚鸡的吵了起来,一下把摇滚鸡卖到八元两个,在我的奢求下,隔壁邻居小董的父亲拉着我的父亲终于买了一回“美味”回来,这是我第一次吃摇滚鸡,那奥尔良烤味的香辣风情我一语难表,只能吸干净了手指上的余味,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回到大学,我的大学生活和过去是截然不同,我一直想做个与父亲截然不同的人,在尝试经济独立的情况下,终于过上了自己的“小康生活”。
我喜欢吃,这许是在弥补我过去所遗憾的缺失,我拥有了自己的厨房,尝试着不同口味的鸡:可乐鸡、椒麻鸡、手撕鸡、红烧鸡、鸡肉火锅……但我做的鸡汤却永远也比爷爷差了火候。
在大学之前,我还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从来没吃过肯德基,大二和同学去吃了一次,打破了我对鸡所有的幻想,我开始怀念那只对我具有启蒙的摇滚鸡……
谨以此文哀悼那些一百种吃法的鸡!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