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真心为企业着想,我们一定加强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工作,做到诚信守法经营。”3月30日,南充市蓬安永辉超市负责人将一面印有“履职敬业办实事 秉公执法解企忧”的锦旗送到蓬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手中,为他们的严格监管和柔性执法点赞,对他们的细心指导表示感谢。
近期,该超市销售的农产品经抽样检测,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抽检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时,向供货商索取了经营资质及抽检批次食用农产品的检测报告单,有配送票据,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符合免于处罚的情节。该局本着服务民营企业,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的发展困难,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监管部门执法处罚的重要依据。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将面临相应处罚,履行了法定义务可以依法免罚。在此,提醒广大经营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商户,进货时切记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规范进货台账管理,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法定义务。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蓬安县市场监管局始终不忘职责担当,秉持“执法为民”的理念,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积极践行监管新模式,用“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用“温度”深化企业服务,柔性执法,打规结合,致力打造秩序规范的良好营商环境。(曾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