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农商行收315万大额罚单,高管被“顶格”处罚

在金融强监管风暴下,山东银行机构也现大额罚单。

7月5日,山东银监局网站披露,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民农商行”)因业务严重违规,被合计罚款315万元。与此同时,惠民农商行10位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罚,其中该行负责人张海涛更是收到“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的顶格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滨银监罚决字〔2018〕8号)显示,惠民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发放贷款、同业融出超比例、违规处置不良贷款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滨州银监分局对惠民农商行开出大额罚单。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

其实,在滨州银监分局公布对惠民农商行处罚的当天,一共开出11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上述罚单外,其余10张均为该监管部门对银行相关负责人的分别处罚。山东财经报道注意到,虽然罚单中仅显示了“个人姓名”,并未对其供职机构予以披露,但从监管层对惠民农商行的开业批复及过往罚单中不难发现,这10位被罚高管均为惠民农商行的业务负责人。

其中,罚单(滨银监罚决字〔2018〕9号)显示,被处罚当事人张海涛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包括对机构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处置不良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管理责任。为此,滨州银监分局对张海涛作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 2015年底,当时的山东银监局发布了名为《关于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张海涛等1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的批复文件(鲁银监准〔2015〕642号)。文件显示,监管层核准张海涛的董事和董事长任职资格。

2017年8月1日,惠民农商行被山东银监局网站通报,因“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该行被罚款40万元。当时罚单披露的惠民农商行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张海涛。不过在此次处罚中,惠民农商行的法人代表已变为潘小民。天眼查系统显示,目前惠民农商行的董事长亦是潘小民。

综合上述信息,此次受到顶格处罚的张海涛为惠民农商行前(首任)董事长,现相关业务负责人。

其余9份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 罚单(滨银监罚决字〔2018〕10号)显示,被罚当事人刘某,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对机构同业融出超比例、违规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和罚款8万元。天眼查系统显示,刘某现任惠民农商行董事兼总经理。

* 罚单(滨银监罚决字〔2018〕11号)显示,被罚当事人贾某民因 对机构违规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和罚款5万元。开业批复显示,在2015年底惠民农商行开业之初,贾某民为该行副行长。

* 罚单(滨银监罚决字〔2018〕17号)显示,现任惠民农商行胡集支行负责人的盛某财因对机构银行承兑汇票“三查”不尽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承办责任被处以警告。

* 此外,李某龙、张某江、卢某智、李某全、高某勇、佘某超6位相关负责人同因“对机构违规发放贷款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部分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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