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一市民买房没买成还要赔上违约金 , 到底怎么回事儿 ?

房子没买成 还要赔违约金

最近家住西夏区物华兴洲苑的周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 5 月份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却因为自身原因没有能力支付房款,不得不解除合同,还要赔偿 4 万多元的违约金。

周先生介绍,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他打算将自己在物华兴洲苑的一套 110 多平米的房子卖掉,在兴庆区再买一套二手房。于是在今年 3 月份,他通过中介公司将自己原有的房子出售给了别人。但是,他出售的这套房子虽然是 2015 年底购买的,却一直没能办上房产证," 开发商承诺今年 5 月初房产证能办下来,我就和买家说定,打算房产证办下来再正式过户。"

在大致确定了办证日期后,周先生开始着手买房。今年 5 月份,通过中介公司的介绍,他敲定了兴庆区湖映康晨一套 140 平米的二手房,并和中介公司、房主三方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 房价 84 万元,我付了 2 万元的订金,当时约定我把原来的房子卖掉以后用卖房的钱交首付,预计 6 月 20 日左右办手续。"

可是,等到了两个多月后,如今周先生物华兴洲苑的房子仍然没有办成房产证。眼看着离交首付的日期越来越近,周先生心急如焚。此时房主也提出双方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周先生承担房款 5% 的违约金,折合人民币 4 万元。这让周先生有些不能接受," 我提出 2 万元的订金我不要了,他还是说不行。" 周先生说,他和家人多次找中介公司以及房主协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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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好难做 ~

小编看到这儿就有点蒙圈了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解读:处分预期利益 风险自己承担

那么,周先生物华兴洲苑房子的房产证为何迟迟办不下来呢?宁夏燕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李经理介绍,因为小区要进行整体的验收,所以到现在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李经理承诺,7 月底业主就能办理房产证。

据介绍周先生买房的中介公司罗经理介绍,因为周先生没交清首付,导致湖映康晨这套房产的买卖不成,周先生属于违约,按照合同,周先生要承担房款 20% 的违约金,而房主李先生则要求周先生赔偿 5% 的违约金。

对于此事,宁夏方和圆律事务所律师庄海龙认为,法律上这实际是两个法律关系,首先周先生和开发商之间的违约责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赔偿相应违约金,不能将无法卖房的损失转嫁在开发商身上。

庄律师认为,既然房子没有交易完成,房子还在房主手上,房主没有其它损失,所以对于房屋总价 20% 的违约责任应该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当然,还是应当以法院的最终裁判为主。但是," 当事人处分了自己的预期利益,在自己卖房钱还没有拿到手的情形下就签订了下一个合同,引起的风险应该由他自己承担。" 庄律师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周先生反馈,他又和房主、中介公司三方进行了约谈协商,但是房主李先生仍然坚持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看来以后大家着急买卖房子

也要仔细考虑契约问题

不要给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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