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8 月 3 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大华所在佳电股份 2013 年至 2015 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没收大华所业务收入 150 万元,并处以 450 万元的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高德惠、谭荣分别予以警告,并处 8 万元至 10 万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