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会人员,你有没有想过要做假账呢?但你知道做假账的后果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以上行为的: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所以,作为财会人员,应该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制度,不要做假账,否则,等待你的将是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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