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两项违规 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0万

凤凰网财经12月11日讯(彭彬 实习生李军媚) 12月1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邢台银监分局对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内部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人民币。因对内部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及(三)项,对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杨景春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三年,警告并罚款1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张芳、董朝彪,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7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宋璟路934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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