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发行时间提前助力积极财政政策提效

证券时报记者 易永英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记者获悉,12月23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在京召开,会议议程包括“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这意味着2019年地方债发行将早于往年,同时发债规模也会更大。一般情况下,新增地方债限额需要经全国人大审批通过当年预算报告,批准通过当年新增地方债规模,再由财政部确定各省额度,各省拿到额度后再确定省内各市县额度。走完流程之后,地方真正发行债券、使用资金时间会更晚。比如今年地方债发行已经明显早于2017年,首只地方债发行也是到了2月初。

整体来看,今年1~5月份地方债发行量明显偏低,8、9月份新增地方债券才开始“赶进度”,发行量呈爆发式增长。明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如能提前下达,可以让地方提前做好资金筹集安排,加快明年地方债整体发行节奏。

地方债的合理使用对基建的撬动作用明显,尤其是专项债的发行和使用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体现,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等,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债务限额,能让地方有更多空间统筹发行债券,更有效地发挥债务资金的作用,提高财政政策的使用效率。

除了发行时间提前,明年地方债的整体发行额度也将有所增加。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前11个月我国地方债发行规模已经突破4.1万亿元。今年是地方债置换最后一年,这为2019年专项债的发行腾出了较大空间,而专项债相对一般债更具扩内需的作用。专家预计,2019年地方债发行规模至少达4.5万亿元,专项债规模无疑会有较大增加。

地方债发行提前且增加规模,不仅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的资金来源,减少了地方政府支出和收入的资金缺口,同时今年下半年地方债发行加速所产生的积极效应也会得到延续。

作者:易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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