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我首次来北京参加全国两会,内心十分激动,也深感责任重大。在准备提案时,我第一次使用全国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它有手机和电脑两种版本,不仅有提案提交查询、信息发布等功能,还建有各主题讨论群及即时通讯功能。只要打开手机,委员们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零距离交流,在为履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无处不在的数字化。
线上购物、直播购物、云逛街、云旅游……许多逐渐养成的消费习惯,为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带来新的动能。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起到了关键核心和基础性支撑作用。
作为新型要素资源,数据资源涉及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内容提供者的多方利益链;数据的生产流通过程需要多方数据处理者的共同参与,在不同环节与应用场景下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与价值。如何真正有效用好这一资源,我认为还需要从两个层面协同推进。
从宏观上说,要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厘清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平衡数据有序流动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努力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从微观上说,数据资源利用还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问题,严重阻碍数据流通和交易。这背后反映的是我国在数据产权法律制度、数据流通规则体系、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和数据安全治理法律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如何突破攻坚,在我看来,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最活跃的地区,数字经济综合优势明显,具有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有责任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创新方面率先探索。我建议设立“长三角数据要素制度创新试验区”,围绕数据要素确权、流通和交易,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数据治理,数据产权保护等领域开展系统性试验,为我国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开展先行先试,也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探索新路径。
数据资源被视作“新黄金”,具有无比重要的战略价值。在接下来的两会时间中,我会就此问题与其他委员交流互动,集聚大家智慧,兼顾“发展”与“安全”,继续做好挖掘数据“金矿”这篇大文章。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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