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父亲,抡起椅子,狠狠砸打自己的亲生女儿。”
第一眼看到这样的新闻,实在无法理解。
怎么会有如此违背人性和挑战社会良知的人。
这件事情发生在3月20日,湖南永州。
视频里,身穿快递工作服的女子是快递店的老板,36岁;身边打她的男子是她亲爹,59岁。
这个父亲先是把女儿推倒在地,然后就近抡起一把将近一米高的木椅子,结结实实地砸向女儿。
一遍又一遍地抡打,力气之大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得到。
被打的女子只能趴在地上,努力用双手保护头部。
但亲爹就像恨不得女儿死一样,打到最后,椅子上的木梁都掉落了。
打人的时候,旁边还有个年幼的小女孩,是被打女子的女儿,也是施暴男子的外孙女。
但是这位父亲并没有停手,一边用劲砸,一边嘴里骂骂咧咧。
外孙女哭得撕心裂肺,喊着妈妈......
一直到被打的女儿昏迷过去,这个父亲才逃离现场。
当着外孙女的面,殴打亲闺女,当人当成这样,真够恶心。
而后续警方的通报里描述,这个父亲当日是到女儿店内索要生活费,并追问其母亲,也就是自己妻子的去向。
原来,这个被打女儿的母亲,也长期遭受家暴,为了躲避就出去打工了。
现在这个男子为了找回老婆,才来女儿店里闹事打人。
拍视频的爆料者也说,已经很多次了,也报过警,可他始终不改。
打跑了老婆,又跑来打女儿,还很多次......实在理解不了。
目前,这个父亲因为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他打人被拘了,但是看完通报,我想所有人都有一个诉求——
这件事情绝不能只落在“父亲殴打女儿”上。
就如爆料者所说,孩子的母亲为躲避家暴外出打工,父亲殴打女儿是为了得知妻子的下落,还扬言找到妻子后就要杀掉。
现在“殴打女儿”被有关部门直接注意到了。
可是他妻子为了躲避家暴选择外出打工,似乎还没有解决。
所以顺着是非捋下来,最需要关心的还有他妻子的权益。
而且如果不是他打女儿上了热搜,那他妻子被家暴的事可能就永远不会被发现。
毕竟从警方的通报来看,警方4次处理问题,处理的都是赡养纠纷。
也可以照此推断,这个男子平时家暴妻子时可能要更狠,可以说完全是一个危险分子。
打人的男子今年59岁,而这背后得是他妻子多少煎熬的日子啊!
再顺着问:
“妻子为什么宁愿出走,也不选择依法维权或离婚?”
一名为人父者,面对妻子的“逃亡”,不仅毫无反思之意,还对女儿下此毒手?
问题的答案才是这起暴力持续的根源。
就从我知道的家暴新闻来看,这种情况大概率都是——想离,离不了。
上面提到的年龄是一个原因,都60岁的人了,可能就“认命”了。
即便报了警,也会被当作家务事,道歉、悔过,然后就没有后续了。
而且夫妻之间的事,一般都不想让外人插手,因为家丑不可外扬。
如此一来,外人就更难断“家务事”了。
就像之前那个被家暴的女教师,被丈夫扇耳光、掐脖子。
接到报警后,有关部门就去调解。
经过调解,老师没有大碍,也未要求处理自己的丈夫。
“他们这属于家庭纠纷,我们在现场也进行了调解,现在两人已经调解好了。”
最后结案也是双方重归于好。
这就是现实的困境:除非闹出人命,才会有进一步的措施。
可是,真到了那一步,就晚了。
一名叫许笛的女孩婚后被丈夫多次殴打求助无门后,反杀了丈夫。
结果丈夫那边人死账消了,许笛自己却因为犯了故意伤害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从受害者成了施暴者,悲剧之上再添悲剧。
还有的家暴男,被采取措施后的报复心更可怕:敢报警,就杀你全家。
陕西的宁顺花就遭遇了这样的事,她34岁那年提出与丈夫离婚。
可离婚时说得好好的,到了关键时刻前夫却反悔。
前前后后拉扯了很多年,才算是把婚离了。
但事情还没完,离婚半年后,前夫依旧像个幽灵一样缠绕在她身边。
还说不复婚就要杀女方全家、女方弟弟全家。
所以对于家暴,真相必须要查清,处理必须要及时、到位,永绝后患。
网上有个人说得很解气:直接入刑,先判10年,让他悔过自新了再说。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真的能悔过,前面暴打女儿的男子就不会在妻子被打跑之后,再来迁怒女儿。
一发脾气就扬言要杀人,总觉得别人处处对不起自己。这样的人从来不知道反思:为什么老婆要离家?为什么孩子知道地址,宁愿被打死也不告诉你?
这样的家暴男见不得别人指责自己婚姻的“失败”,又因为狭隘的占有欲,不允许原本“任意拿捏的物品”与别人接触。
来自权力感的支配和控制,他们往往视妻子为自己可以随意处置的工具。
所以才有了那句话: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一旦遇上这种人,进入这种婚姻,便是陷入了深渊。
就像现在,新闻里的妻子和女儿是安全了,但处理只是一个阶段。
后续妻子能放心回家吗?回家会不会被报复?
他的女儿会不会原谅父亲,又该如何面对父亲和赡养义务。
在我们外人看来,当然应该和这样的父亲老死不相往来。
又打又骂还要来啃娃,这种人就不配做父亲,也根本不需要赡养这样的父亲。
维持虚假的亲情关系毫无意义,家暴人渣最好的归宿就是监狱。
否则一再忍受,不仅自己要挨打,身边的孩子也要受到威胁。
但是对这位妻子和女儿来说,现实中到底是亲情关系,如果处理了他,以后怎么办,可能更麻烦。
家族的亲情结构会不会动摇,孩子的前程会不会沾上污点,别人的风言风语又该如何应对.......
这也是为什么家暴总是难以解决,在大义灭亲的依法维权和六亲不认的传统伦理观念之间,背后牵扯得实在太多了。
所以我觉得,家暴必须要入刑,但也不是一拘了之。
法治观念应该先走在前面,让我们去了解家暴的本质,避免陷入受害者的思维。
就像很多在家暴环境里长大的孩子,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这是一种家暴,再加上天然的弱势身份,就会觉得父亲殴打母亲、父母教训子女都是合理的。
久而久之,他们自己先把家暴当做了家务事。
这时候就需要告诉他们,家暴就是犯罪,不能拿道德当借口,也不需要找开脱的理由,更不需要因为施暴者的身份而自责。
当每一个人都能正确地认识到这一点,家暴才会无处遁形。
然后,遭遇家暴时,也需要有一套针对受害者的措施和救助。
说白了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家暴入刑了,那子女会不会影响政审?会不会增添受害者别的负担。
建议家暴入刑的时候,可以和其他犯罪区分一下,避免影响到孩子的未来。
这也是减少维权成本最直接的体现。
只有全面地为受害者兜底,他们才能更有底气地对家暴说“不”。
只有让受害者更容易地离开家暴,他们的婚姻和生命,也才能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