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名下两车拒不还款 认罪认罚缓刑一年

日期: 来源:青海普法收集编辑:青海普法

  司法权威不容忽视,法院裁判必须执行,但现实中总有部分人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法律义务,最终只能自食恶果。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院查明,2020年8月,平阳法院对杨某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依法判令杨某支付张某9万元及相应利息。同年,平阳法院又对杨某与赵某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案作出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杨某应分期偿还赵某3万元。

  此后,杨某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张某、赵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平阳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杨某名下还有一辆江铃牌汽车、一辆长安牌汽车,遂责令杨某交付两辆汽车。但杨某在收到责令交付通知书后依旧选择无视,既未移交车辆也未偿还款项。直至刑事立案后,杨某才偿还张某、赵某案涉款项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杨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杨某犯罪后能自首,认罪认罚,且能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及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杨某名下有两辆汽车且在刑事立案后主动偿还了款项,说明其实际有履行能力,却选择了无视法院的裁判文书,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法官提醒,依法及时履行或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心存侥幸逃避法律责任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法治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阅读

  • 临淄区3名越级非访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 熊某某(男,65岁)、张某某(男,56岁)、杨某某(女,45岁,三人均系临淄区人)因2018年违法建筑被拆除,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熊某某等人以人民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低
  • 重庆市“打击拒执类违法犯罪典型性案例”发布

  • 编者按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权威性及公信力,近年来,全市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加强协调配合,统一立案标准,不断探索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依法打击规避、
  • 贯彻服务理念 问需问策促发展

  • 通讯员:浦曦文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为实施“一个中心、四个强市”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12月28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玉红带队前往全省乡村
  • 人民法院10年来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66件130人

  •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罗沙)10年来,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再审纠正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66件130人,健全错案

热门文章

  • 甘肃漳县:干部情撒麦田 助力夏粮归仓

  • 炎炎夏日,农事繁忙;麦穗飘香,颗粒归仓。近日,漳县马泉乡工会组织开展“干部情撒麦田,助力夏粮归仓”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细
  • 观文脉 | 鹤湖新居:写在大地上的骈文

  • 一个很美的名字。当初为它起这个名字的,一定是个饱读诗书的人。你看,从空中俯瞰,它就像一篇写在大地上的骈文,词藻华丽也好,朴素也罢,都能够从中读出古典的中

最新文章

  • 名下两车拒不还款 认罪认罚缓刑一年

  •   司法权威不容忽视,法院裁判必须执行,但现实中总有部分人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法律义务,最终只能自食恶果。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菜百股份全国首发兔年金银纪念章!

  • 1月5日,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605599.SH)作为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特许零售商全国首发2023中国癸卯(兔)年喜字形金银纪念章。首发当日,北京开元中国金币经销中心有限公司总
  • 医保谈判第三天,辉瑞谈了四个多钟头

  • (图片来源:瞿依贤/摄)经济观察网 记者 瞿依贤 1月7日,因新冠疫情延迟的国家医保谈判进行到第三天,重头戏上演,肿瘤和罕见病领域的多个重磅产品进行了谈判,万众瞩目的辉瑞新冠药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