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刑满释放人员可否当励志网红”这一关键词屡屡上微博热搜,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在一两天之内产生了6000多万的阅读量,以及1440多条媒体为主导的,正经严肃的讨论。
这条热搜的来源是近期频繁发生的一些现象,在一些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这些刑满释放人员以“浪子回头励志网红”为标签,取得了很好的短视频效益。
比如,近日小红书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但很快,有网友发现他之前犯的是强迫卖淫罪。
主播“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社会大学”,收获不少同情,后被发现其所犯的是强奸罪。消息曝光后,网友对于此类事件产生了不小的争议。
纵观舆论场,网友观点总体而言被分成了三类,一类是提倡严格整改,而还有一类是体现宽容,最后一类是中立的态度,认为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比如,澎湃新闻等官方号对此类事件保持客观,但整体的态度是偏向第一类。
其中,北京青年报刊文批评此类事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服刑本身并不值得“炫耀”,以之为“卖点”是不对的,不能将犯罪经历和服刑经历作为卖点;
其次是网络主播是一个具有一定特殊性和公共性的职业,标榜刑满释放引发关注,会对社会产生一定不良影响。
最后一点则是被互联网营销师营销后会产生不良风气。
在本条微博底下,高赞的评论也是偏向第一类严格整顿的,他们的整体态度是不认可,不希望这类网络主播影响青少年的三观,希望网络上多弘扬正能量的事情。
而且还有部分评论也指出,以此为卖点,也会导致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但刑满人员之间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刑满人员也希望自己能改过自新后被社会接纳。
01
刑满人员做UP主,网友祝重回正轨
近期在B站上一位刑满人员up主有着不小的热度。
起因是UP主发布了一个视频问坐18年牢的人还能做什么,随后又发布一个视频以作回答:“VUP个人专曲”,当虚拟主播去了。
虽然这个虚拟主播只是试一试的心态,并没有持续性,但仍然制造了不少的乐子。
据UP主介绍,自己是由于十八年前,根据视频时间推测可能是2000年左右偷窃一辆汽车被判无期徒刑,后表现良好减刑至十八年后出来的。
从视频中的内容看,UP主出狱后仍然保存着当时的粮票和大量五毛钱人民币,对于现在的世界可谓是恍然如世。
该视频下面产生了不少的讨论,大部分人希望UP主不以此为卖点,好好回归生活,而UP主也确实办到了,后面的视频基本是踏踏实实回归生活的内容。
对于此类包容刑满人员的声音,在各类新闻讨论下面也是有着不少的数量。
02
既要包容,也要监管
在红星新闻《红星深度|刑满释放人员挤入流量新赛道变“浪子回头励志网红”,励了谁的志?》这篇文章下,容纳刑满人员的评论也是处于高赞的前列,网友们希望社会能好好容纳这些刑满人员,给他们一个机会。
对待刑满人员是否能够成为网红的话题,并非两个极端“能”或者“不能”。也有很多的声音偏向中间,针对前两类声音而做出一定的调和,使之趋近最满意的答案。
在微博新闻标题为:《“纯狱风”网红被封!流量底线必须划好》的微博中,无论是博主观点还是下方的评论都是比较客观与中立的。文中关于底线的讨论也很多,总体的观点是刑满人员作为网红必须保持好一定的尺度。
底下高赞所谈论的点也是相当客观平和,这些评论总体是希望对待此类事件既要包容,但是也需要监管,不能使其网红化的行为泛滥。
高赞第一的回答“不歧视刑满释放人员,但是绝不能成为追捧的对象。”就很精辟。
关于对刑满人员的监管方向,在红星新闻的报道中也有所提及。
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有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关于刑满人员能不能当网红的问题,在互联网网红流行后其实一直是个难解的话题,各类的声音与见解也层出不穷。对于此类事件,你的态度是如何呢?欢迎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
作者:申涵 排版:骆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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