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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三河市人民法院
近日,三河法院皇庄法庭巧用调解,以情讲法、以法唤情,成功化解了一起亲人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系了双方亲情,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粟某与孙某(已故)原是夫妻关系,且是孙某某的儿媳。依据国家脱贫政策,粟某、孙某某均享受国家低保待遇,每人每月享受低保补助金823元。因孙某某为家庭户主,儿媳粟某的低保补助金一直按月汇入孙某某账户。然而,儿媳粟某一直未收到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的低保补助金共4938元,且多次向孙某某索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粟某将被告孙某某诉至三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孙某某对原告粟某带人威胁索要钱款的行为心存不满,才未能及时给付低保补助金。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亲情,承办法官从法律责任、家庭和谐等角度出发,释明不给付低保补助金的法律后果,适时引导当事人回忆过往一家人互帮互助的温馨时刻,唤醒当事人的情感与理解。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被告孙某某当庭给付原告4938元低保补助金,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的顺利调解,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弥合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裂缝,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