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4月7日电 为强化交通综合执法基层基础,加快推进交通综合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站点装备配备,提高综合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监管能力和执法效能。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交通综合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面启动基层执法站点标准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意见》提出,以“网格化布局、一体化执法、标准化建设、集约化利用”为指引,努力实现执法站所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综合执法效能显著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推动“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建设取得更大实效,切实担起“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重大责任,勇当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先锋护卫,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以实际行动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展现交通执法担当。
《意见》强调,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所属的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执法场所的基层执法站点,自 2023 年开始启动综合执法站点标准化建设,到 2025 年底实现基层站点标准化达标率 100%,综合执法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执法效能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意见》明确,交通综合执法基层站点是指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实现地域网格化执法,整合道路、水路和交通建设工程执法力量和资源后,具有交通综合执法职能的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基层执法场所,业务功能应满足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应急处置的需求,具体包括基础设施、执法装备、智慧执法和执法文化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规划引导,计划管理、因素法保障”的思路,高度重视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落实经费,分步实施。把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项目推进督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各项部署、措施贯彻落实过程和结果的督导,确保一抓到底。(图片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