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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读本收集编辑:丽江读本
去禁渔区捕鱼,还用电的
不行!
哪怕只是捕捞1克鱼
也不行!
非法捕鱼,小心被“捕”!
近日,华坪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华坪县石龙坝镇某村的河里面有人用电捕器烧鱼。
接到举报线索后,华坪县公安局民警对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将电鱼后回家的罗某某抓获,并查获非法捕捞的鱼98.5克,电鱼工具一套。经讯问,罗某某如实交代了2023年1月22日下午在石龙坝镇基佐3组河里使用电捕器在河中捕鱼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已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大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读本君提醒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方式捕鱼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由于其不分种类,不管大鱼、小鱼、小虾、贝壳等都被电死,毒死,会造成生态环境及微生物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
同时被以非法手段致死的、未能捞取的鱼类、虾类、贝类等生物尸体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水环境也会造成极大污染,从而会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平衡。此外,运用非法手段捕鱼,往往会因为工具简陋,极易发生事故,危及人的生命安全。
电鱼的危害触目惊心
在此,读本君呼吁大家共同监督
坚决抵制非法捕鱼行为
保护生态环境
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