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季节,气候乍暖还寒,雨水增多,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3月1日,为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积极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唯一。同时,学校要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情况;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加工操作规范、食品留样、明厨亮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校园供餐单位,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原材料;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禁止加工制售冷荤凉菜;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全品种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此外,每餐后要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还提醒学校和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让学生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拨打12345市民专线进行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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