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检察建议作为法律监督工作重要抓手之一,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各类健全制度、完善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等书面建议,在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和规范化等方面成效明显。
一、坚持必要审慎原则,严把制发关。一是敢于提,纠正个案。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注重挖掘案件深层次线索问题、突出问题,在增强个案监督的典型性、代表性上下功夫,促进被监督单位堵漏建制,扩大检察建议影响力。针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业消防安全设施缺失的问题,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域内7个乡镇送达检察建议8份,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摸排辖区内机动车维修门店是否存在违规作业行为,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善于提,分析类案。探索建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依托案件深入研究,针对某一类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在提高打击犯罪的震慑力的同时,实现对源头的治理。三是巧于提,合作共赢。以平等的姿态与被建议单位沟通,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对行业、系统问题深入研究,从有利于被建议单位良性发展的角度提出检察建议,努力构建与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型关系。
二、坚持内容为首,严把质量关。一是优化程序,强化审查。采用“业务部门草拟+研究室审核+院领导审批决定”的工作模式,对检察建议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全面把关,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文书制作;在制发检察建议书时,严格遵守程序规则,特别是在检察建议书发出前,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必要的审查和核准,避免批发、滥发、错发检察建议,保证其严肃性。二是深入分析,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检察建议月报及季度分析报告制度,组织专人每季度对本单位的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被建议对象采纳及成效、倾向性问题等进行分析,形成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查摆问题点名道姓,落实到具体案件,敢于揭短,切实对照自身的不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院严格对照报告中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切实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水平。三是积极调研,交流学习。通过组织办案检察官与工作成效较好的兄弟院交流工作经验和定期组织培训,促使干警加深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理解,不断提升干警综合能力素质。
三、坚持狠抓落实,严把实效关。一是狠抓事前沟通。在制发检察建议前,与被建议单位采取电话、座谈等方式交换看法、征求意见,取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保证检察建议制发后的落实效果,杜绝闭门造车。二是狠抓事中督促。跟踪了解检察建议的综合效果,如通过事中调查对措施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适当等进行考察,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及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被建议单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狠抓事后回访巩固成效。得到被建议单位回复后,检察机关通过电话问询、定期回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了解掌握落实情况,积极督促、支持、配合相关单位继续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对于短时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求设立台账,持续用力,避免书面检察建议一发了之,流于形式,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彰显检察建议的刚性。对已结案件,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实时关注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