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应乐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乐陵市公证处对乐陵市某食品公司租赁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动产及厂房进行强制拆迁、搬运腾空过程进行保全。
到达现场后,公证员对已知的基本案情再次深入了解得知:该食品公司租赁了某纺业公司的部分厂区进行食品加工,并已按食药局的要求建设了标准化的厂房,共投资、购买设备超百万元,但该食品公司经营过程中各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致使生产合作无法正常进行,厂区租赁费不能按约给付,为此,纺业公司一纸诉状将食品公司告上法庭。为化解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诉讼前、诉讼中和执行过程中,法院专职调解员和法官开展了多轮调解,但各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无法达成和解意向,最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12月初,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市法院接受纺业公司的申请,执行腾空被执行人(食品公司)的生产厂区。执行中,食品公司的其他股东到场要求对厂区内有价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分割,双方剑拔弩张,危急时刻公安几次出警都无法化解各股东之间的矛盾,强制执行无法进行。
12月8日,乐陵市公证处受邀参与该案强制执行辅助——现场保全。在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的股东都在场的情况下,公证员根据了解到的案件情况主动介入,在与三方沟通的过程中抓住执行困难的症结及各方的诉求重点进行“破冰行动”。
经过梳理租赁合同纠纷、股东出资矛盾内、外两条法律关系线,公证员从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个人和谐最优解两方面进行耐心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调和,三方均同意在保证厂房完整性,保留可利用空间的前提下,对有价值的动产进行合理保管。最后,为了固定调解成果,公证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当场制定《协议书》,在公证员的见证下,三方在《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承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拆卸、搬运、腾空、保管义务。
案结事了,互有纠纷的三方当事人和平达成和解《协议书》,既避免了一场一触即发的武力争斗,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后续经公证处跟踪了解,和解《协议书》已履行完毕。该案的顺利完结是乐陵市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达成的又一重要成就,公证参与辅助法院执行事务,从调解、现场保全、监督、送达等各个阶段利用公证公信力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推动审判工作提速提效。
来源:乐陵司法
责编: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