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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进一步提升县内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四川省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及违法查处力度。近日,仪陇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小作坊未按规定检验食品案。
2022年12月2日,仪陇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仪陇县三河镇的某卤菜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作坊无法提供 2022年生产食品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作坊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2023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在对该作坊进行回访时,发现当事人仍然未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该作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推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当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至少检验一次。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之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进行立案查处。
食品小作坊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是法律义务,也是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关键控制环节进行风险防控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仪陇县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定期检查和阶段性抽查,切实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者:鲁常媛 蒋杼言 记者梁计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