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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十堰广播电视台
日前,张湾区公安分局花果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晚上砸了自家的防盗门,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据报警人王某称,当晚王某一家都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响,打开门后,发现自家防盗门上有被砸的痕迹,门口没人,但地上有一块砖头。
民警第二天便调取了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视频中有一位女士拿着水泥砖头进入楼道,根据线索,民警找到了这位姓张的女士。原来,张女士当晚随家人一起在小区散步,突然有人从楼上洒水,水落到自己身上,她便在楼下大声追问,但无人回应,看到只有王某家亮着灯,气愤的张女士就上楼砸了王某家的防盗门。
由于张女士砸门行为有一定客观原因,且损失不大,两家见面后张女士主动认错,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民警同时也指出了高空抛物的危害,通过批评教育,成功化解了这起民事纠纷。
张湾区公安分局花果派出所案件队队长罗帅表示,高空抛物的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需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