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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对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的通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成功入选。
救助申请人刘某系德州市某医院护师,新冠肺炎发生后,刘某主动请缨,舍生忘死,两年来一直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于2020年5月被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表扬为“战疫最美护士”。刘某自2020年10月离婚后独自赡养父母、抚养两个孩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2万元,并通过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方式对其家庭进行一揽子救助帮扶。刘某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2022年3月又被德城区某街道办事处授予“先锋白衣战士”称号。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与德城区司法局、德城区妇联会签了《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还多次与区妇联、司法局、民政局、区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座谈交流,形成了“司法救助+支持起诉+N”的工作特色,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志愿服务等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通过深层次的“造血式救助”,增强困境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优化“检察+”救助实效,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努力使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来源|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念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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