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终于可以安安心心过个元宵节了,感谢你们这么用心的办理案件,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案件。临近元宵佳节,为当事人解决了一桩积压在心头多年的烦心事儿。
原被告系同楼层邻里关系,原告主张被告在其阳台外的公共区域缓台处私自搭建彩钢房,影响了其房屋采光,双方为此事多次协商未果,后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被告限期整改,但被告将彩钢房拆除后又用防水塑料布对原彩钢房框架进行围挡并拒绝再次拆除。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围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本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在开庭前法官前往案涉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多次往返原被告家中进行“背对背”调解,以期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但双方情绪激烈,调解陷入僵局。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且元宵佳节将至,如果一判了之容易激化矛盾,社会效果不好,促成双方和解才是最佳选择。承办法官走访了行政主管部门及街道社区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原来被告系低保户,在其购买案涉房屋时原彩钢房已经搭建,其认为挡光行为与其无关,亦无力对被告进行赔偿。而原告则认为被告态度恶劣,且私自搭建行为严重侵犯了其权益,坚持索要赔偿。在做好了充足准备后,在开庭当日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数个小时的谈话疏导,最终解开当事人之间的郁结,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将围挡拆除,原告也放弃了经济赔偿,并且主动表示愿意帮助被告开展拆除工作。至此,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安心地迎接元宵节的到来,该起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这次邻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次具体体现。下一步,长铁法院将以人民为中心,在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力,不断优化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力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供稿人: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