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三资”侵占挪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活力,促进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兰山经开区针对“三资”管理常见问题,重点突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三资”侵占挪用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暴露的问题,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加强通报力度,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督促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台账和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针对发现的村级档案管理混乱、合同签订日期晚于生效日期等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切实规范管理村级“钱袋子”。
专项整治注重上下联动,紧盯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制度建设和运行落实等情况开展提级监督。全面梳理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违纪违法案件,分析查找廉洁风险点,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村级事务决策、村级财产管理等8个方面,细化形成多项禁止性规定。
多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采集产业、项目等相关数据,督促全面摸清村集体“三资”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利用大数据监督手段,动态监测和发现问题,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同时畅通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渠道。综合运用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延伸巡察、离任审计等措施着力发现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利用职权侵吞侵占村集体经济、违规设立“小金库”等“三资”管理使用违纪违法问题。
对村居“三资”管理处置程序手续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对典型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全面清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应签未签合同、未收回价款合同进行整改。突出排查治理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垄断包”“权力包”“人情包”等现象。
治理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等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纠正低价处置集体资产,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实行每周督促、每月小结、季度通报的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督查调度,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情况,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村居,进行督查通报,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