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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之声收集编辑:杭州之声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春节期间收到了“山寨”零食大礼包:拆开其中一袋,里面只有几粒零食,有一些甚至是空包装,网友笑评“这是买空气送零食”。笑谈之外,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深思:“山寨”食品背后涉及哪些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外包装相似
配色、字形以假乱真
钟女士:我当时想怎么会这样子?仔细一看发现它不是“旺仔”,是“旺福”,吃起来的口感也不好,就像过期食品。
以前厂家会直接仿制别人的产品,完全没有变化; 之后出现的“山寨”食品,会出现厂家在别人商标或者企业名称上做一些变化的情况,比如“雪碧”变“雷碧”,或“王老吉”变“王老古”等; 现阶段,厂家不会明显地直接仿冒名称,而是完全用自己的名字,但在图案、包装颜色等方面贴近正规产品,消费者如果不仔细甄别很容易将其误认作正品。
“山寨”食品开始网上销售
也流向偏远农村地区
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农村庙会集市是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具有食品经营主体流动性大、问题食品售卖较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弱等特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一直是我们监管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
陈音江:一种情况是,“山寨”食品经营主体本身不具有生产资质,生产这种假冒的“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甚至刑法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山寨”食品厂家确实是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经营主体,只是在外包装上仿冒了别人的标识,更多的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涉嫌侵犯同类商家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监管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让消费者认识到“山寨”食品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让不法商家承担违法成本。 商家要主动参与进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消费者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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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乐艳
一审:叶璐;二审:郑媛;三审:熊丽
终审: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