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曹警官公平公正的调解,一切按您说得办,我这心里也就踏实了!”近日,在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路南派出所的调解室内,一场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调解并当场交付赔偿款现金。这次调解的成功是路南派出所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的实际成效,更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11月10日,山海关分局路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群众在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发生争吵甚至产生肢体冲突,民警赶到时便看到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对峙局势。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赶紧上前疏散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将正在气头上的双方当事人拉开,待两名当事人情绪缓和后带至派出所才开始询问事情原委。
2023年10月,村民罗某驾驶电动车在道路路口右转时,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轻微受损,当时交警大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罗大爷负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李某负次要责任,对双方进行调解无果后,便告知二人可自行前往法院进行诉讼调解。在法院调解现场,法庭干警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并向罗大爷及家属讲解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指出罗大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再次让双方进行协商。谁知当事人李某却因罗大爷的一句“可怜他,让他少赔偿些”再次被激怒,当场表示拒绝赔偿,罗大爷也被怨气冲昏头脑,失手打了李某一拳,随即民警便赶到了现场。
为做好调解工作,民警提前向交警大队、法庭干警了解了双方的具体情况,同时邀请了专业律师和乡贤前来助阵。11月23日,路南派出所联合区人民法院共同参与调解,民警耐心地对当事双方做思想工作,讲利害、摆事实、普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近2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一致,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李某当场拿出现金递到罗大爷手中。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庭所联调机制得以成功化解。在调解室内,双方握手言和,并共同路南派出所的民警们和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路南派出所按照分局党委部署,以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为抓手,积极加强与法院、司法所、街道等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庭所衔接、庭所联调、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主动靠前、迅速行动,形成“排查、调解、回访”三同步工作法,为基层社会治理绘就“平安底色”,赢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认可好评。(周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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