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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张帆
近年来,湖北十堰郧阳区检察院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最高检“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要求,真情办好“小案”,把涉案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基层治理贯穿办案始终,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案件办理过程。
带案下村,真情恳谈解开心结
“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案件及时公正的办理!父母长期在农村住,因土地纠纷,与邻里矛盾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我们长期无法安心在外工作。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化解了我们两家人的矛盾,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地在外挣钱养家了。”近日,刘某英的女儿小李、女婿小盛因母亲刘某英的案件矛盾得以化解,专程来到区检察院表达谢意。
2021年12月,刘某英怀疑邻居拔了自己家的树苗,遂与邻居发生争执,造成邻居轻伤。在办理刘某英故意伤害案过程中,考虑到当事双方系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冲突,长期存在矛盾,承办人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真情恳谈,与公安办案人员一起协调基层组织解决了双方土地纠纷、邻里纠纷、被害人父子矛盾以及赔偿事宜,最终涉案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坚持带案下访,改变“坐堂办案”模式,承办检察官深入案发地,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消除隔膜,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2022年以来,郧阳区检察院深入基层沟通协调17件次。由检察官分别与当事双方见面,进一步了解案件前因后果,结合案情释法说理、阐明利害,为化解矛盾创造条件、做好铺垫;强化沟通寻找契合点,适时组织矛盾双方会面,有针对性地引导双方提出各自诉求并帮助寻找契合点,促使双方就基本案情、是非对错、损失赔偿等问题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