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史晓露 摄影 杨树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对《实施办法》的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要求。“此次全面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阖介绍,一是贯彻土地管理上位法修改的需要,二是落实我国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三是提升我省土地管理法治化水平的需要。
《实施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杨阖介绍,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包括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转用与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细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禁止违规占用耕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等活动。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一交易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发挥基层政府在土地撂荒整治中的作用,要求县、乡级政府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恢复闲置、荒芜耕地耕种,防止土地撂荒。
二是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压紧压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实施办法》对土地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优化,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土地管理职责。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赋予区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转用与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相应权限,确保权责统一。
三是聚焦“多规合一”,全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实施办法》对此作出专章规定,强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前,应当先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是规范土地征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实施办法》细化完善征地程序和要求,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确保征地程序公开民主,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在完善土地征收程序上,规定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确认;经听证修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原途径予以公告;将市、县级政府应当召开听证会的“多数”界定为“超过二分之一”;明确纳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人员名单的提出、审核、公示、核定、审定程序。
五是突出节约集约导向,有力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为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土地,《实施办法》作出以下规定。一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明确建设占用土地应当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二是统筹地上、地下开发利用。三是探索利用闲置宅基地,规定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法用于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四是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使用,优先支持通过工业用地整治改造、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建设中小企业园区。
六是优化土地要素保障,服务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明确了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多项规定。一是县级以上政府在确定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二是要求市(州)、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有偿使用。三是规定市(州)、县(市、区)政府应当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产业发展,支持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县级以上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七是健全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体系,强化“长牙齿”的资源保护硬措施。《实施办法》优化完善督察执法体系,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土地执法责任机制、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土地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