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震
法院执行工作事关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与满意度。近日,长春经开区人民法院通过异地强制迁出方式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房屋,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判决确认乙公司返还甲公司货款1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开法院查封并拍卖被执行人乙公司名下坐落于延吉市的房屋一套,该房屋经两次拍卖后流拍,申请执行人甲公司申请接收房屋以物抵债。后执行法官多次到房屋现场调查并张贴执行通知书、迁出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乙公司主动履行迁出义务,但乙公司消极应对法院执行工作拒不迁出且失联。
为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开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迁出措施,因案涉房屋坐落于延吉市,为确保迁出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执行法官详细制定了迁出方案,周密部署。执行当日,经开法院执行局干警一早便驱车前往400公里外的延吉市,直奔案涉房屋位置并对周遭环境、房屋状态、屋内物品进行实地踏查,期间虽然受到了乙公司工作人员的阻挠,但干警严格遵守执行预案,清点组、警戒组、释法明理组等人员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乙公司工作人员看到经开法院对此次执行工作的决心和态度后,当场表示愿意自行搬离。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奋战,涉案房屋顺利腾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房屋交付后,为了确保房屋当日过户完毕,办案人员又与申请执行人马不停蹄地前往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申请执行人表示:“今天房屋能够顺利交付过户,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
新的一年,经开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着力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