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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民生新闻收集编辑:江西民生新闻
江西民生新闻讯 2022年10月,被告人蒙某在赣州某家具公司维修底漆房,该公司老板龙某某询问其是否会处理油漆废渣并表示可以支付报酬。蒙某为谋求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用箱式货车将该公司生产车间堆放的油漆废渣倾倒在选定的一处塌方点。
事后,蒙某获取违法所得7317元,张某某获取违法所得3316元,王某某获取违法所得1066元。案发后经现场称重,蒙某等人倾倒的废物重量合计23.271吨。
经鉴定,蒙某等人倾倒的油漆废渣、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倾倒的危险废物导致大气环境、土壤表层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被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费总计180743.3元。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蒙某、张某某、王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被告某家具公司、被告人龙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上述被告人和被告单位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根据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到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到三万元不等;判处被告单位某家具公司罚金二十五万元。